欢迎来到进口食品网官方网站! 找供应商   服务项目   会员登陆

致力成为海内外客商信赖的贸易桥梁、合作使者! 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服务热线0754-88485995

热门关键词:方便食品副食品休闲食品酒类糖果饮料生鲜/水产品乳制品饼干/曲奇 冲饮品 橄榄油巧克力

联系我们 Contact
联系电话:0754-88485995

联系邮箱:food@importfood.net

联系传真:0754-88485995

公司网址:www.importfood.net

总部地址:汕头市黄河路19号智汇时代雅园4幢1012号

政策法规 大仓策划 · 进口食品 · 品牌运营:(0754)82553777 我们恭迎您的来电!

您当前的位置: 首 页>综合资讯>政策法规

输华冷冻水果评估审查程序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

  一是接受申请。拟出口国(地区)以书面方式向海关总署提出对华出口冷冻水果申请。总署遵照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规定的总体原则,根据出口国(地区)植物疫情状况和食品安全状况,决定是否启动准入程序。如启动,会向拟出口国(地区)提交相关调查问卷。
  二是组织评估。总署组织专家组对拟出口国(地区)官方提供的答卷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评估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商拟出口国同意,派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也可进行验证性考察,以确认相关信息和操作的真实性、一致性。
  三是磋商检验检疫要求。根据评估结果,双方就对华出口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确定检验检疫要求(包括签署检验检疫议定书、备忘录或公告公布的检验检疫要求,下同),确认输华产品植物检疫证书内容和格式。
  四是企业注册登记。在完成以上评估审查程序后,拟输华产品的生产、加工和存放企业按照要求在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进行注册。
  五是进口商备案。我国进口商应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进口食品备案资格。产品抵达中国口岸后,由中国海关实施检验检疫。

 

进口食品网公众微信.png

文章地址:http://www.importfood.net/Show/?Cid=29671

转载声明
我们所选编的内容(或图片)部分源于网络将尽量注明出处。
但基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广泛性,不能确保与每位作者联系。如果您是相关内容的原创作者,欢迎随时联系小编认领。如您对我们的分享有异议,有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联合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