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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婴幼儿辅食添加营养指南》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婴幼儿辅食添加营养指南
Nutrition guidelines of complementary feeding for infants and toddlers
2020 - 05 - 06发布
2020 - 11 - 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首都儿科研究所、中国疾病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霆、殷妍、吴建新、黄建、霍军生、汪之顼、李廷玉、关宏岩、张淑一、王琳、 王晓燕、卢晓琳、王芳、程茜、于微、周继昌、武洁姝、丁叶。


婴幼儿辅食添加营养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健康足月出生的满6月至24月龄的婴幼儿进行辅食添加基本原则和分年龄段辅食添加
指导及辅食制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满6月至24月龄内婴幼儿辅食添加的营养指导。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婴儿  infant
  年龄在0~12月龄以内的儿童。
2.2

  幼儿  toddler
  年龄在12~36月龄的儿童。
2.3

  辅食 complementary foods
   辅助食品
  婴幼儿在满6月龄后,继续母乳喂养的同时,为了满足营养需要而添加的其他各种性状的食物,包括家庭配制的和工厂生产的。

3 婴幼儿辅食添加基本原则
3.1 辅食添加时间
  纯母乳喂养到6月龄,且在孩子健康时添加辅食。婴幼儿进餐时间应逐渐与家人一日三餐时间一致。同时,继续母乳,建议母乳喂养到2岁及以上。
3.2 辅食种类
  种类由单一到多样,每次只添加一种新的食物,添加量由少到多。每引入一种新的食物应适应3d~5d,观察是否出现呕吐、腹泻、皮疹等不良反应,适应一种食物后再添加其他新的食物。逐渐增加辅食种类,最终达到每天摄入七类常见食物中的四类及以上,参见附录A。
3.3 辅食添加的数量与营养要求

  辅食添加量由少到多,关注婴幼儿的饥饿和饱足反应,主要依据孩子的需要而定。满足母乳及辅食提供的能量及主要营养素摄入量的需求,参见附录B。
3.4 辅食性状与质地
  随着婴幼儿口腔及胃肠等器官结构和功能的发育,辅食性状和质地应由稀到稠、由细到粗,从肉泥、菜泥等泥糊状食物开始,逐步增加食物硬度和颗粒大小,过渡到肉末、碎菜等半固体或固体食物。
3.5 顺应喂养
  随着婴幼儿生长发育,喂养者应根据婴幼儿营养需求的变化,提供多样化且与其发育水平相适应的食物,保证婴幼儿健康发育。喂养过程中,应及时感知婴幼儿发出的饥饿和饱足反应,并做出恰当地回应,应耐心鼓励和协助婴幼儿进食,培养儿童合理进食行为,帮助婴幼儿学会自主进食,遵守必要的进餐礼仪,逐步形成健康的进餐模式。
3.6 监测与评估
  定期监测和评估婴幼儿体格生长发育指标,评估营养状况。当辅食营养摄入无法满足需求时,应及时调整,可合理进行营养素补充。
3.7 辅食添加的安全与卫生
  应使用清洁安全卫生的食材和餐用具进行辅食制作。有些食物或进食行为容易导致进食意外,为保证安全,婴幼儿进食时须有成年人看护。
3.8 患病期间的喂养
  暂停添加新的辅食。除特殊情况外,鼓励进食易消化且营养丰富的辅食。病愈后,及时恢复正常饮食。


4 分年龄段辅食添加指导
4.1 满6~8月龄
4.1.1 辅食种类:首先补充含铁丰富、易消化且不易引起过敏的食物,如稠粥、蔬菜泥、水果泥、蛋黄、肉泥、肝泥等,逐渐达到每天能均衡摄入蛋类、肉类和蔬果类。
4.1.2 辅食频次:由尝试逐渐增加到每日1~2餐,以母乳喂养为主。
4.1.3 辅食数量:每餐从10 mL~20 mL(约1~2勺),逐渐增加到约125   mL(约1/2碗)。各类食物推荐摄入量参见附录C。因考虑到辅食摄入量有较大的个体差异,以不影响总奶量为限。
4.1.4 辅食性状:从泥糊状逐渐到碎末状。
4.1.5 辅食质地:可用舌头压碎的程度,如同软豆腐状。
4.2  9~12月龄
4.2.1 辅食种类:在8月龄基础上引入禽肉(鸡肉、鸭肉等)、畜肉(猪肉、牛肉、羊肉等)、鱼、
动物肝脏和动物血等,逐渐达到每天能均衡摄入蛋类、肉类和蔬果类。
4.2.2 辅食频次:规律进食,每日2~3餐,1~2次加餐,并继续母乳喂养。
4.2.3 辅食数量:每餐逐渐增加到约180 mL(约3/4碗),各类食物推荐摄入量参见附录C。
4.2.4 辅食性状:碎块状及婴儿能用手抓的指状食物。
4.2.5 辅食质地:可用牙床压碎的程度,如同香蕉状。
4.3  1~2岁
4.3.1 辅食种类:食物种类基本同成人。逐渐增加辅食种类,最终达到每天摄入七类常见食物中的四类及以上,参见附录A。
4.3.2 辅食频次:每日3餐,2次加餐,继续母乳喂养。
4.3.3 辅食数量:每餐从约180mL(约3/4碗)逐渐增加至约250mL(约1碗)。各类食物推荐摄入量参见附录C。
4.3.4 辅食性状:块状、指状食物及其他小儿能用手抓的食物,必要时切碎或捣碎。
4.3.5 辅食质地:可用牙床咀嚼的程度,如同肉丸子状。
注:文中所用单位,勺容量为10 mL;碗容量为250 mL。

 

5 辅食制作要求
5.1 原料要求
  婴幼儿辅食添加所使用的食品和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或相关规定,应新鲜、优质和无污染,应保证婴幼儿安全、满足营养需要。
5.2 卫生要求
  制作辅食的餐用具应保持清洁;制作过程应始终保持清洁卫生和生熟分开;辅食应煮熟、煮透;水果等生吃的食物要清洗干净;辅食应现做现吃,制作好的辅食应及时食用,如未及时食用应妥善保存,尽早食用。
5.3 调味品要求
  辅食应保持原味,12月龄内不宜添加盐、糖及刺激性调味品。1岁后逐渐尝试淡口味的膳食。
5.4 烹调要求
  蔬菜应先洗后切。烹调以蒸煮为主,尽量减少煎、炸的烹调方法。


录  A
(资料性附录)
婴幼儿辅食添加常见食物及注意事项


A.1 婴幼儿辅食添加常见种类
  谷物类因其容易消化和不易引起过敏反应,是婴幼儿进行辅食添加时的******。婴幼儿辅食一般包括七类常见食物,辅食添加应逐渐达到每天摄入以下七类食物中的四类及以上。

  1)谷物、根茎类和薯类:面粉、大米、小米、红薯、土豆等。
  2)肉类:畜肉、禽类、鱼类及其动物内脏等。
  3)奶类:牛奶、酸奶、奶酪等。
  4)蛋类:鸡蛋、鸭蛋、鹌鹑蛋等。
  5)维生素A丰富的蔬果(不包括果汁):胡萝卜、羽衣甘蓝、南瓜、小白菜、芒果、蜜橘等。
  6)其他蔬果(不包括果汁):小油菜、娃娃菜、花椰菜、西兰花、苹果、梨等。
  7)豆类及其制品/坚果类:豆类及其制品包括黄豆、豆腐等;坚果包括花生仁、核桃仁、腰果等。

A.2注意事项
  当婴幼儿开始尝试家庭食物时,应避免大块食物哽噎而导致的意外,同时禁止食用整粒的花生、腰果等坚果。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膳食主要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婴幼儿每人每天能量和主要营养素供给量应符合表B.1的规定。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婴幼儿常见食物种类推荐量

  不同年龄段婴幼儿各类食物推荐摄入量见表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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